延安大学教务处(@延安家长)
随着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启动,
最近几天,
各个学校的招生方案纷纷出台,
昨天,
小圈推送了新区江苏中学招生方案,
今天,又有一拨学校
发布了今年的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这里面肯定有你关注的学校,
我们一起看看吧!
延安中学初中部2021年招生实施方案
延安中学初中部属公办体制义务教育,是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联合校成员校。
1.招生原则
严格执行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延安中心城区2021年初中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请点击文章底部“阅读原文”了解详细政策)
2.招生范围
北关街道马路以西、职院附小以南(含职院附小),军分区家属院以北(含军分区家属院),供销大厦范围内的六年级毕业生。
3.招生规模
2021年秋季计划招收初一年级500名学生。
4.申请登记
(8月14日—8月17日)
选择在延安中学初中部就读意愿的学生,其法定监护人在8月14日上午8:00至8月17日下午6:00前,登录宝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www.baotaqu.gov.cn),点击进入小学升初中信息采集系统,凭借学生的身份证号进入系统。
5.提交材料
(8月14日至8月17日)
上午08:30—11:30
下午14:30—18:30
地点:延安中学北关校区教学楼
网上申请学位后,须在8月17日前到学校提交以下材料:
1.网上报名信息的截图打印件(A4纸);
2.全家户口簿(原件与复印件);
3.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4.法定监护人结婚证(仅限监护人与学位申请学生户籍不同本的,原件与复印件);
5.住房产权证明材料、实际居住证明材料(购房合同及购房交费交税发票、拆迁安置协议及房屋安置协议等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实际居住的相关物业、水、电、气交费票据等材料);
6. 家长提前将需要提交的材料装到档案袋中,档案袋封皮上写清楚学生姓名、身份证号、毕业学校、提交的材料内容及数量;
7.家长提前准备好孩子的1张2寸彩色免冠照片贴到学生户口簿复印件个人信息页上;
8. 所有复印件必须用A4纸复印。
逾期学校不再受理,责任自负。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由法定监护人确认,如因填报不认真不重视,造成信息错填、漏填或因弄虚作假等原因导致无法注册、无法录取等,责任由其法定监护人负责。
6.信息核查
(8月18日至8月21日)
学校组织专人到公安派出所、社区、村组、房产部门和入户进行信息核查,各学生家长要全力配合工作。
7.确定入学
(8月22日—8月26日)
按照“户籍登记为主、住房登记为辅、就业经营补充”入学登记原则,商铺、商业门面房、储藏室、车库、地下室、厂房等其他非居房产和租赁居住房等,不作为学生入学的房产依据;属集体户但监护人在学区内无房产的按第五类处理;现役军人、消防官兵和预备役部队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见义勇为人员子女,以及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和宝塔区户籍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学校审核后,上报区教体局审批。
8.注册和入学教育工作
(8月27日—8月29日)
8月27日办理入学登记、报名等手续,建立入学档案,开展入学教育工作。
8月30日新学期开学后,新生和原在校学生正式上课,9月30日前完成新生学籍建立工作。
联系方式:
陆老师 18691148168
刘老师 19809110662
刘老师 17398630961
牛老师 18709110885
延安市新区第一中学
学区范围
招生范围为:上城壹号、上城贰号、上城叁号、上城肆号、上城伍号、杨家岭南苑
入学对象
完成小学教育的在校、在读2021年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必须在网上申请登记报名期间提出书面申请,由新区社会事业局审核备案。
网络登记时间及要求
(一)时间:
2021年 8月15日上午8:00—2021年8月18日下午5:30
(二)要求:
1、符合延安新区义务教育学校入学条件并完成2021年秋季新区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入学对象摸查登记的学位申请人;
2、其法定监护人必须于规定时间内登录新区管委会官网(http://xq.yanan.gov.cn/),点击新区中小学入学网上申请登记信息采集系统(登录账号为学位申请人身份证号码,密码为学位申请人身份证号码后8位),填报适龄少年儿童入学相关信息,完成入学网上报名申请提交,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现场审核
(一)时间:
2021年8月16日上午8:00—2021年8月19日下午6:00
(二)地点:延安市新区第一中学
提交资料内容
第一批次
法定监护人在新区有实际居住的住宅产权房(未经有关部门认定的个人转让房屋、商铺、商业门面房、储藏室、车库、地下室、厂房、未交房、预售房等其他不具备家庭生活居住条件房产和租赁居住房等不作为学生入学的房产依据),适龄少年儿童在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的所有住宅产权房所在学区学校(延安市新区第一中学)内申请入学的,入学资格审查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审核原件,留复印件):
1、全家户口簿(原件与复印件);
2、房产证或住房产权证明材料(网签合同、购房交费缴税发票、拆迁安置协议及房屋安置协议等材料)、实际居住证明材料(相关物业、水、电、气交费票据等材料)等原件与复印件;
3、申请监护人身份证(父母双方原件与复印件);
4、申请法定监护人结婚证(仅限监护人与学位申请人户籍不同本的父母双方结婚证原件与复印件);
5、健康体检报告单(原件与复印件,需二甲及以上医院);
6、网上申请登记已审核页面截图(A4纸打印);
7、申请人个人近期免冠2寸彩照一张。
第一批次特别提醒
1、所有属于第一批次申请入学的适龄少年儿童,若延安市新区第一中学学位数量供给有限未能入学的,由新区社会事业局统筹安排在新区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入学;
2、以祖父母(外祖父母)登记的产权住宅房申请入学的适龄少年儿童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①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在延安城区,学位申请人自出生户籍登记或2016年6月30日前(含)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三代”户籍同本、同住;②父母在延安城区无登记产权住房、集资住房;③父母名下近三年无产权房转让交易记录,方可在祖父母(外祖父母)登记产权房所在学区申请入学。若延安市新区第一中学学位供给有限未能入学的,由新区社会事业局统筹安排入学。
3、新区同一产权房(含商品房、安置房、保障房、村民集资建房等)地址自用于登记入学之年起,六年内将提供有限学位,即一套产权房在六年内,只能有一个直系子女就近在学区内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入学(二胎、多胞胎除外)。合法转让的二手产权房,原产权住户在转让之日起前三学年度内,有适龄少年儿童以本套转让产权房入学的,从交易过户日起计算六年内不安排优先保障入学学位,无适龄少年儿童以本套转让产权房入学的,从交易过户日起计算满三年后安排义务教育起始年级保障入学学位。
第二批次
保障学区第一批次适龄学生入学后有学位的中小学,按以下先后顺序确定第二批次适龄学位申请人入学名单,录满为止。
1、第一类
入驻新区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的适龄子女,其法定监护人工作地址在延安市新区第一中学学区范围内,在延安市新区第一中学申请入学的,入学资格审查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审核原件,留复印件):
(1)法定监护人在入驻新区的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的,要提供入职证明材料(录用、选聘、遴选、任职文件等),法定监护人在企业单位工作的,入职时间要在2020年7月31日之前,提供规范有效的劳动合同、本人五险一金连续缴纳证明材料及近1年以上的工资表及银行工资流水表;
(2)法定监护人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包括圣地英才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副高级以上职称任职资格证明等材料;
(3)法定监护人所在单位入驻新区和本人在新区工作的证明材料。法定监护人所在单位属于企业的,其所在企业要在新区注册、经营、纳税满1年以上,并提供企业在新区注册、经营、纳税的证明材料;
(4)全家户口簿(原件与复印件);
(5)申请监护人身份证(父母双方原件与复印件);
(6)申请法定监护人结婚证(仅限监护人与学位申请人户籍不同本的父母,原件与复印件);
(7)健康体检报告单(原件与复印件,需二甲及以上医院);
(8)网上申请登记已审核页面截图(A4纸打印);
(9)申请人个人近期免冠2寸彩照一张;
(10)以上证明材料由法定监护人所在单位、企业按规定时间统一向延安市新区第一中学提交。
2、第二类
在新区稳定就业者的适龄子女,在法定监护人就业单位(公司)地址在延安市新区第一中学学区范围内,在新区第一中学申请入学的,入学资格审查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审核原件,留复印件):
(1)个体工商户适龄子女
在新区注册经营满3年以上、纳税和社保参保缴纳满2年以上的,能合法经营,无不良信用记录个体工商户适龄子女。
①个体工商户在新区注册经营满3年以上的证明材料;
②连续2年以上在新区缴纳税费和社保参保缴纳的票据证明材料;
③全家户口簿(原件与复印件);
④申请监护人身份证(父母双方原件与复印件);
⑤申请法定监护人结婚证(仅限监护人与学位申请人户籍不同本的父母,原件与复印件);
⑥健康体检报告单(原件与复印件,需二甲及以上医院);
⑦网上申请登记已审核页面截图(A4纸打印);
⑧申请人个人近期免冠2寸彩照一张。
(2)在企业工作的职工适龄子女
法定监护人工作的企业应在新区注册经营满3年以上、在新区纳税2年以上,能合法经营运营,无不良信用记录,法定监护人在该企业工作满3年以上、社保参保缴纳2年以上。
①法定监护人所在企业在新区注册经营满3年以上、在新区纳税2年以上的证明材料(企业注册时间需在2018年7月31日前,连续纳税时间需在2019年7月31日前);
②法定监护人与所在企业签订的规范有效劳动合同,证明法定监护人所在企业为本人连续2年缴纳五险一金及发放3年以上工资银行流水表证明材料(劳动合同签订时间需在2018年7月31日前,连续缴纳五险一金时间需在2018年6月30日前,连续发放工资流水起始时间需在2018年6月30日前);
③全家户口簿(原件与复印件);
④申请监护人身份证(父母双方原件与复印件);
⑤申请法定监护人结婚证(仅限监护人与学位申请人户籍不同本的父母,原件与复印件);
⑥健康体检报告单(原件与复印件,需二甲及以上医院);
⑦网上申请登记已审核页面截图(A4纸打印);
⑧申请人个人近期免冠2寸彩照一张;
⑨以上证明材料由法定监护人所在企业按规定时间统一向延安市新区第一中学提交。
(3)入驻新区的党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适龄子女
①单位入驻新区、办公的证明材料;
②法定监护人在新区党政事业单位工作的证明材料,监护人为正式在编人员的提供法定监护人在编证明材料;法定监护人为聘用人员的提供聘用合同,监护人所在聘用单位为本人连续2年缴纳五险一金及发放3年工资银行流水表证明材料(规范有效劳动合同签订时间需在2018年7月31日前,连续缴纳五险一金时间需在2019年7月31日前,连续发放工资流水起始时间需在2018年7月31日前);
③全家户口簿(原件与复印件);
④申请监护人身份证(父母双方原件与复印件);
⑤申请法定监护人结婚证(仅限监护人与学位申请人户籍不同本的父母,原件与复印件);
⑥健康体检报告单(原件与复印件,需二甲及以上医院);
⑦网上申请登记已审核页面截图(A4纸打印);
⑧申请人个人近期免冠2寸彩照一张;
⑨以上证明材料由法定监护人所在单位按规定时间统一向延安市新区第一中学提交。
第二批次特别提醒
①所有属于第二批次申请入学的适龄少年儿童,若延安市新区第一中学学位数量供给有限未能入学的,由其法定监护人负责联系延安城区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或回户籍、或回家庭产权房所在地学校入学;
②单位、企业向学校统一提交的职工适龄子女入学证明材料要真实客观,经查实弄虚作假的,按征信不良纳入入学黑名单,5年内不考虑列入黑名单的企事业单位职工适龄子女入学问题。家长自行提前准备《承诺书》(A4纸打印)并签字(手写);
第二批次
保障学区第一批次适龄学生入学后有学位的中小学,按以下先后顺序确定第二批次适龄学位申请人入学名单,录满为止。
1、第一类
入驻新区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的适龄子女,其法定监护人工作地址在延安市新区第一中学学区范围内,在延安市新区第一中学申请入学的,入学资格审查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审核原件,留复印件):
(1)法定监护人在入驻新区的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的,要提供入职证明材料(录用、选聘、遴选、任职文件等),法定监护人在企业单位工作的,入职时间要在2020年7月31日之前,提供规范有效的劳动合同、本人五险一金连续缴纳证明材料及近1年以上的工资表及银行工资流水表;
(2)法定监护人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包括圣地英才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副高级以上职称任职资格证明等材料;
(3)法定监护人所在单位入驻新区和本人在新区工作的证明材料。法定监护人所在单位属于企业的,其所在企业要在新区注册、经营、纳税满1年以上,并提供企业在新区注册、经营、纳税的证明材料;
(4)全家户口簿(原件与复印件);
(5)申请监护人身份证(父母双方原件与复印件);
(6)申请法定监护人结婚证(仅限监护人与学位申请人户籍不同本的父母,原件与复印件);
(7)健康体检报告单(原件与复印件,需二甲及以上医院);
(8)网上申请登记已审核页面截图(A4纸打印);
(9)申请人个人近期免冠2寸彩照一张;
(10)以上证明材料由法定监护人所在单位、企业按规定时间统一向延安市新区第一中学提交。
2、第二类
在新区稳定就业者的适龄子女,在法定监护人就业单位(公司)地址在延安市新区第一中学学区范围内,在新区第一中学申请入学的,入学资格审查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审核原件,留复印件):
(1)个体工商户适龄子女
在新区注册经营满3年以上、纳税和社保参保缴纳满2年以上的,能合法经营,无不良信用记录个体工商户适龄子女。
①个体工商户在新区注册经营满3年以上的证明材料;
②连续2年以上在新区缴纳税费和社保参保缴纳的票据证明材料;
③全家户口簿(原件与复印件);
④申请监护人身份证(父母双方原件与复印件);
⑤申请法定监护人结婚证(仅限监护人与学位申请人户籍不同本的父母,原件与复印件);
⑥健康体检报告单(原件与复印件,需二甲及以上医院);
⑦网上申请登记已审核页面截图(A4纸打印);
⑧申请人个人近期免冠2寸彩照一张。
(2)在企业工作的职工适龄子女
法定监护人工作的企业应在新区注册经营满3年以上、在新区纳税2年以上,能合法经营运营,无不良信用记录,法定监护人在该企业工作满3年以上、社保参保缴纳2年以上。
①法定监护人所在企业在新区注册经营满3年以上、在新区纳税2年以上的证明材料(企业注册时间需在2018年7月31日前,连续纳税时间需在2019年7月31日前);
②法定监护人与所在企业签订的规范有效劳动合同,证明法定监护人所在企业为本人连续2年缴纳五险一金及发放3年以上工资银行流水表证明材料(劳动合同签订时间需在2018年7月31日前,连续缴纳五险一金时间需在2018年6月30日前,连续发放工资流水起始时间需在2018年6月30日前);
③全家户口簿(原件与复印件);
④申请监护人身份证(父母双方原件与复印件);
⑤申请法定监护人结婚证(仅限监护人与学位申请人户籍不同本的父母,原件与复印件);
⑥健康体检报告单(原件与复印件,需二甲及以上医院);
⑦网上申请登记已审核页面截图(A4纸打印);
⑧申请人个人近期免冠2寸彩照一张;
⑨以上证明材料由法定监护人所在企业按规定时间统一向延安市新区第一中学提交。
(3)入驻新区的党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适龄子女
①单位入驻新区、办公的证明材料;
②法定监护人在新区党政事业单位工作的证明材料,监护人为正式在编人员的提供法定监护人在编证明材料;法定监护人为聘用人员的提供聘用合同,监护人所在聘用单位为本人连续2年缴纳五险一金及发放3年工资银行流水表证明材料(规范有效劳动合同签订时间需在2018年7月31日前,连续缴纳五险一金时间需在2019年7月31日前,连续发放工资流水起始时间需在2018年7月31日前);
③全家户口簿(原件与复印件);
④申请监护人身份证(父母双方原件与复印件);
⑤申请法定监护人结婚证(仅限监护人与学位申请人户籍不同本的父母,原件与复印件);
⑥健康体检报告单(原件与复印件,需二甲及以上医院);
⑦网上申请登记已审核页面截图(A4纸打印);
⑧申请人个人近期免冠2寸彩照一张;
⑨以上证明材料由法定监护人所在单位按规定时间统一向延安市新区第一中学提交。
第二批次特别提醒
①所有属于第二批次申请入学的适龄少年儿童,若延安市新区第一中学学位数量供给有限未能入学的,由其法定监护人负责联系延安城区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或回户籍、或回家庭产权房所在地学校入学;
②单位、企业向学校统一提交的职工适龄子女入学证明材料要真实客观,经查实弄虚作假的,按征信不良纳入入学黑名单,5年内不考虑列入黑名单的企事业单位职工适龄子女入学问题。家长自行提前准备《承诺书》(A4纸打印)并签字(手写);
承诺书
本人为 (学生姓名+学生身份证号码)的监护人,根据《2021年延安新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向新区第一中学递交相关材料,本人承诺所递交材料真实有效。若本人递交的材料虚假,愿承担相关后果和法律责任。
(家长签字)
(日期)
提交资料要求
1. 网络初审通过之后,方可携带所有入学资格审查资料到校进行现场审核,网络初审未通过,现场不予审理资料。
2. 所有资料提交必须在规定时间内(2021年8月16日--2021年8月19日18:00前),逾期学校不再受理,责任自负。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由法定监护人确认。如因填报不认真或不重视,造成信息错填、漏填或因弄虚作假等原因导致无法注册、无法录取等,责任由其法定监护人自负。
3. 所有需要审核的资料均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原件,收取复印件。法定监护人需提前准备档案袋,按顺序装好,档案袋封面必须写清学生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毕业学校、资料名称及数量。
4. 法定监护人提前准备好孩子的1张2寸彩色免冠照片贴到学生户口本复印件个人信息页上。
5. 所有复印件必须用A4纸复印。
6.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就业人员子女入学资料由法定监护人所在单位于2021年8月16日上午8:00—2021年8月19日下午18点之间统一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7.学位申请人健康体检报告与其他入学资格审查材料一起提交。
8.疫情期间,到校提交资料务必佩戴口罩,进校扫陕西健康码、行程码,保持1米距离,排队按要求提交材料。
资料审核及报到注册
2021年8月20日—8月23日,学校将在新区社会事业局统筹协调和纪检监察监督下,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相关人员到市委编办、房产管理登记部门、人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局、新区住建局、开发公司置业中心、公安派出所等相关部门、单位核查学位申请人入学资格信息,进行入学资格复审。
确定入学学生名单:8月24—27日。
报到注册:8月29日。
咨询电话
教务处:0911-2651600
延安市实验中学2021年秋季初中招生实施方案
1.招生范围
嘉岭大桥-延安电视台大楼-长青国际小区连线以东区域(含长青国际小区),联通大街—中石油小区广场—长青路天顺成宾馆连线以西区域,延河以南、黄蒿洼沟口(不含黄蒿洼沟)—裕丰延河大桥以西区域(含南寨砭安置小区、翟则沟村、野狐子沟村)范围内的六年级毕业生。
2.招生办法及流程
(1)宣传政策
8月12日—8月13日
通过学校门口张贴宣传资料、学校微信平台进行有关政策、工作日程等全方位宣传,确保学区内学生和家长的知情权。
(2)网上申请
8月14日—8月17日
学区六年级毕业学生有就读意愿,其法定监护人在8月14日上午8:00至8月17日下午6:00前,登录宝塔区人民政府网(www.baotaqu.gov.cn),点击小学升初中入学信息采集系统,凭借学生的身份证号进入系统,填报入学相关信息,未经网上申请的一律不予录取。对学区不明确、政策不理解的学生家长,可以到实验中学招生处咨询后再网上申请。
(3)提交材料
8月14日—8月17日
时间:8月14日—8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地点:实验中学信息宫
注意事项:
一、提前一天扫描下面二维码,填报学生信息。
延安市实验中学初一新生
信息采集二维码
二、到校提交材料,所需材料:(1)网上报名确认报表;(2)全家户口薄(原件与复印件);(3)住房产权证明材料、实际居住证明材料(购房合同及购房交费交税发票、拆迁安置协议及房屋安置协议等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实际居住的相关物业、水、电、气交费票据等材料);⑷法定监护人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仅限父母双方户口不在同一户口本上的);逾期未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
(4)信息核查
8月18日—8月21日
学校组织专人到公安派出所、社区村组、房产部门和入户进行信息核查,各学生和家长要全力配合工作。
(5)确定入学
8月16日—8月26日
按照“户籍登记为主、住房登记为辅、就业经营补充”的入学登记原则,商铺、商业门面房、储藏室、车库、地下室、厂房等其他非居住房产和租赁住房等,不作为学生入学的房产依据。
★ 第一批次:学区内行政村户籍。
★ 第二批次:学区内有户有房。
★ 第三批次。学区内有户无房。
★ 第四批次。学区内无户有房。
★ 第五批次:学区内无户无房。
在学位许可的前提下,有序确定第五批次的区内学生入学,录满为止。
(6)公示与注册
8月27日
公示录取结果。
被录取的学生,携带户口本与2张一寸照片到指定地点注册。
(7)编班与入学教育
8月28日-9月1日
新生于8月28日参加综合素质考核,8月29日下午3:00在实验中学前院查看学生班级编号,按班级编号到班主任处报到,8月30日-9月1日进行入学教育。
宝塔区第六中学
一.招生计划
660人
二.学区范围
博成小区以东(含博成小区),中皇酒店(含酒店后侧)-红化沟口-延安慧泽小学连线以西区域(含红化沟)
三.具体流程
第一步:网上申请
选择宝塔区第六中学就读的学生,其法定监护人在8月14日上午8:00至8月17日下午6:00前,登录宝塔区人民政府网(www.baotaqu.gov.cn),点击小学升初中信息采集系统,凭借学生的身份证号进入系统,填报入学相关信息,信息一旦采集一律不得更改;未经网上申请的一律不予录取。
第二步:提交材料
学生监护人网上申请宝塔区第六中学学位后,须在8月14日上午8:00至8月17日下午6:00前到第六中学提交相关材料。提交资料要求:1、所有需要审核的资料的复印件,法定监护人需提前准备档案袋,按顺序装好,档案袋封面必须写清学生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毕业学校、资料名称及数量。2、法定监护人提前准备好孩子的1张2寸彩色免冠照片贴到学生户口本复印件个人信息页上。3、截图并打印网上申请信息确认页面。
4、所有复印件必须用A4纸复印。
特别提醒:
1、逾期学校不再受理,责任自负。
2、如因填报不认真不重视,造成信息错填、漏填或因弄虚作假等原因导致无法注册、无法录取等,责任由其法定监护人负责。3、因疫情防控需要,监护人进入校园前,测体温、出示健康码、带口罩,服从学校工作人员安排。材料上交后,尽快离开校园,以免人员聚集。
第三步:信息核查
由宝塔区第六中学组织专人在8月18日—8月21日到公安派出所、社区、村组、房产部门和入户进行信息核查,各学生家长要全力配合工作。
第四步 :确定入学
暂定8月26日将录取的学生名单在宝塔区第六中学学校门口醒目位置进行公示。
第五步:注册和入学教育
注册及入学教育时间因疫情防控要求暂未确定,请务必密切关注、及时了解我校相关通知。
温馨提示:各位家长朋友们想要详细了解具体招生政策,可点击以下网址查询。
咨询电话☎️ 0911-2415525
宝塔区第一中学
1.招生范围
延河以北,联通大街-中石油小区广场-长青路天顺成宾馆连线以东,桥沟街道流水沟门延安常泰药业有限公司-加油站-川口大桥连线以西区域,延河以南、裕丰延河大桥以东 -川口大桥以西区域(含小王庄村、柳树店村、罗家坪村)。
2.招生规模
宝塔区第一中学2021年秋季计划招收初一年级770名学生。
3.申请登记
网报时间:8月14日-8月17日
选择在城区中学就读意愿的学生,其法定监护人在8月14日上午8:00至8月17日下午6:00前,登录宝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wwwbaotaqugovcn)点击进入小学升初中信息采集系统,凭借学生的身份证号进入系统。
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和中心城区范围内户籍现回籍就读的六年级毕业学生(乡镇小学、县区及外地学生),一律先到宝塔区教体局考试管理中心提交相关入学信息资料(学籍信息卡、户口簿、居住证明、购房(租房)协议、务工证明或营业执照)申核通过后再进行网上报名、申请学位。
有意向上宝塔区第一中的学生,一定要网报宝塔区第一中学,不在网上报宝塔区第一中学的学生,我校将无法录取。
(后附文件)
5.资料提交注意事项
六年级学生及其监护人网上申请学位后,须在8月14日至8月18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前到我校提交以下材料:
(1)网报信息确认页面或截图纸质版打印(A4纸)粘贴在档案袋前。
(2)全家户口薄(原件与复印件);
(3)住房产权证明材料、实际居住证明材料(购房合同及购房交费交税发票、拆迁安置协议及房屋安置协议等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实际居住的相关物业、水、电、气交费票据等材料);(4)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5)法定监护人结婚证(仅限监护人与学位申请学生户籍不同本的,原件与复印件);
(6)父母监督人和入学学生的“全家福”五寸照片,学生近期免冠2寸彩照一张。
6.提交资料要求
1.所有需要审核的资料的复印件,家长们需提前准备档案袋,按顺序装好,档案袋封面必须写清学生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毕业学校、资料名称及数量。
2.家长提前准备好孩子的1张2寸彩色免冠照片贴到学生户口本复印件个人信息页上。
3.所有复印件必须用A4纸复印。
特别提醒:
因疫情防控需要,监护人进入校园前,测体温、出示健康码、带口罩,服从学校工作人员安排。材料上交后,尽快离开校园,以免人员聚集。
逾期学校不再受理,责任自负。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由法定监护人确认,如因填报不认真不重视,造成信息错填、漏填或因弄虚作假等原因导致无法注册、无法录取等,责任由其法定监护人负责。
7.确定入学
(8月22日-8月26日)
户籍迁入时间为2021年5月31日之前(含31日)。房产要求:一是房产证办理时间或购房后实际居住时间为2021年5月31日之前(含31日):二是房产规划用途为住宅(下同)。从2020年5月31日以后(不含31日),城区中学登记核实的入学不动产信息,该不动产在同一学段(初中3年为一学段)发生买卖的,买卖双方家庭不得将该不动产作为子女登记入学的依据。公办中学申请学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时,依据以下规则有序安排入学。
第一类:学区内行政村户籍。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父母)户籍在学区内行政村的,按新生户籍登记(迁入)时间的先后顺序安排入学。
第二类:学区内有户有房。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父母)户籍在学区内,且父母或本人在学区内有有效住宅房的新生,以房产为依据,按房产所有权登记时间的先后顺序安排入学。招生顺序为:1.有产权证的有效房产(独立房产、共有房产):2.无产权证的有效房产自建房(以建房许可证办理时间为依据)、商品房(以全额付款发票最后一张的开票时间为依据。
第三类:学区内有户无房。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父母)户籍在学区内,父母或本人在学区内无有效住宅房,但实际居住的新生。招生顺序为:1.三代共居的,以房产为依据,按房屋所有权登记时间的先后顺序安排入学(招生顺序同第二类);2无房产但实际居住的,以户籍登记为依据,按新生户籍登记(迁入)时间的先后顺序安排入学。
第四类:学区内无户有房。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父母)户籍在延安中心城区但不在学区内,父母或本人在学区内有有效住宅房的新生,按房屋所有权登记时间的先后顺序安排入学(招生顺序同第二类)。
第五类:学区内无户无房。在学校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优先依次安排宝塔区城区户籍、各乡镇户籍的新生,实行电脑随机录取,电脑随机录取全程接受社会监督。
在第四类招生完成后,如学区内招生学校的计划已完成,新生依据在区政府网站上公布的学位情况,选择一所学校申请学位,由区教育体育局会同招生学校录取。如不服从统一派位的不再安排学位,学生可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联系方式:
冯老师:13991775876
刘老师:13279119313
石老师:13892169094
李老师:13772281522
清华附中延安学校
学区范围
杨家岭北苑、阳光城、紫玉明珠、旭坤小区、嘉岭檍树、锦绣华府、田园小区
入学对象
1.小学一年级应年满6周岁(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
2.初中七年级应为完成小学教育的在校在读的2021年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必须在网上申请登记报名期间提出书面申请,由新区社会事业局审核备案。
网上登记
(一)时间:
2021年 8月15日上午8:00—2021年8月18日下午5:30
(二)要求:
1、符合延安新区义务教育学校入学条件并完成2021年秋季新区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入学对象摸查登记的学位申请人(未进行摸底登记则不受理网上申请,按时到现场登记);
2、其法定监护人必须于规定时间内登录新区管委会官网(http://xq.yanan.gov.cn/),点击新区中小学入学网上申请登记信息采集系统(登录账号为学位申请人身份证号码,密码为学位申请人身份证号码后8位),填报适龄少年儿童入学相关信息,完成入学网上报名申请提交,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现场审核
(一)时间:
2021年8月16日—2021年8月19日
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
(二)地点:
小学:清华附中延安学校小学部(南门)
初中:清华附中延安学校初中部(北门)
所需材料
第一批次
法定监护人在新区有实际居住的住宅产权房(未经有关部门认定的个人转让房屋、商铺、商业门面房、储藏室、车库、地下室、厂房、未交房、预售房等其他不具备家庭生活居住条件房产和租赁居住房等不作为学生入学的房产依据),适龄少年儿童在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的所有住宅产权房所在学区学校(清华附中延安学校)内申请入学的,入学资格审查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审核原件,留复印件):
1、全家户口簿(原件与复印件);
2、房产证或住房产权证明材料(网签合同、购房交费缴税发票、拆迁安置协议及房屋安置协议等材料)、实际居住证明材料(相关物业、水、电、气交费票据等材料)等原件与复印件;
3、申请监护人身份证(父母双方原件与复印件);
4、申请法定监护人结婚证(仅限监护人与学位申请人户籍不同本的父母双方结婚证原件与复印件);
5、防疫接种证(原件与复印件,限小学)、健康体检报告单(原件与复印件,需二甲及以上医院);
6、六年级素质报告册(原件);
7、网上申请登记页面截图(A4纸打印);
8、申请人个人近期免冠2寸彩照一张;
9、小学毕业证书(复印件)。
第一批次特别注意:
1、所有属于第一批次申请入学的适龄少年儿童,若清华附中延安学校学位数量供给有限未能入学的,由新区社会事业局统筹安排在新区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入学;
2、以祖父母(外祖父母)登记的产权住宅房申请入学的适龄少年儿童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①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在延安城区,学位申请人自出生户籍登记或2016年6月30日前(含)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三代”户籍同本、同住;②父母在延安城区无登记产权住房、集资住房;③父母名下近三年无产权房转让交易记录,方可在祖父母(外祖父母)登记产权房所在学区申请入学。若清华附中延安学校学位供给有限未能入学的,由新区社会事业局统筹安排入学。
3、新区同一产权房(含商品房、安置房、保障房、村民集资建房等)地址自用于登记入学之年起,六年内将提供有限学位,即一套产权房在六年内,只能有一个直系子女就近在学区内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入学(二胎、多胞胎除外)。合法转让的二手产权房,原产权住户在转让之日起前三学年度内,有适龄少年儿童以本套转让产权房入学的,从交易过户日起计算六年内不安排优先保障入学学位,无适龄少年儿童以本套转让产权房入学的,从交易过户日起计算满三年后安排义务教育起始年级保障入学学位。
第二批次
保障学区第一批次适龄学生入学后有学位的中小学,按以下先后顺序确定第二批次适龄学位申请人入学名单,录满为止。
新区中小学网上报名系统不受理未摸查登记对象的网上入学申请报名。第一批次入学调查摸底未登记的入学对象、属于第二批次入学的申请报名对象,其法定监护人必须在8月13日——8月16日工作日正常上班期间,携带全家户籍簿、相关就业从业、工商经营证明证据材料到延安市新区第二小学西大门北侧指定登记点初审登记。逾期不受理。
1、第一类
入驻新区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的适龄子女,其法定监护人工作地址在清华附中延安学校学区范围内,在清华附中延安学校申请入学的,入学资格审查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审核原件,留复印件):
(1)法定监护人在入驻新区的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的,要提供入职证明材料(录用、选聘、遴选、任职文件等),法定监护人在企业单位工作的,入职时间要在2020年7月31日之前,提供规范有效的劳动合同、本人五险一金连续缴纳证明材料及近1年以上的工资表及银行工资流水表;
(2)法定监护人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包括圣地英才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副高级以上职称任职资格证明等材料;
(3)法定监护人所在单位入驻新区和本人在新区工作的证明材料。法定监护人所在单位属于企业的,其所在企业要在新区注册、经营、纳税满1年以上,并提供企业在新区注册、经营、纳税的证明材料;
(4)全家户口簿(原件与复印件);
(5)申请监护人身份证(父母双方原件与复印件);
(6)申请法定监护人结婚证(仅限监护人与学位申请人户籍不同本的父母,原件与复印件);
(7)防疫接种证(原件与复印件,限小学)健康体检报告单(原件与复印件,需二甲及以上医院);
(8)六年级素质报告册;
(9)网上申请登记页面截图(A4纸打印);
(10)申请人个人近期免冠2寸彩照一张;
(11)小学毕业证书(复印件)。
以上证明材料由法定监护人所在单位、企业按规定时间统一向清华附中延安学校提交。
2、第二类
在新区稳定就业者的适龄子女,在法定监护人就业单位(公司)地址在清华附中延安学校学区范围内,在清华附中延安学校申请入学的,入学资格审查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审核原件,留复印件):
(1)个体工商户适龄子女
在新区注册经营满3年以上、纳税和社保参保缴纳满2年以上的,能合法经营,无不良信用记录个体工商户适龄子女。
①个体工商户在新区注册经营满3年以上的证明材料;
②连续2年以上在新区缴纳税费和社保参保缴纳的票据证明材料;
③全家户口簿(原件与复印件);
④申请监护人身份证(父母双方原件与复印件);
⑤申请法定监护人结婚证(仅限监护人与学位申请人户籍不同本的父母,原件与复印件);
⑥防疫接种证(原件与复印件,限小学)健康体检报告单(原件与复印件,需二甲及以上医院);
⑦六年级素质报告册(原件);
⑧网上申请登记页面截图(A4纸打印);
⑨申请人个人近期免冠2寸彩照一张;
⑩小学毕业证书(复印件)。
(2)在企业工作的职工适龄子女
法定监护人工作的企业应在新区注册经营满3年以上、在新区纳税2年以上,能合法经营运营,无不良信用记录,法定监护人在该企业工作满3年以上、社保参保缴纳2年以上。
①法定监护人所在企业在新区注册经营满3年以上、在新区纳税2年以上的证明材料(企业注册时间需在2018年7月31日前,连续纳税时间需在2019年7月31日前);
②法定监护人与所在企业签订的规范有效劳动合同,证明法定监护人所在企业为本人连续2年缴纳五险一金及发放3年以上工资银行流水表证明材料(劳动合同签订时间需在2018年7月31日前,连续缴纳五险一金时间需在2018年6月30日前,连续发放工资流水起始时间需在2018年6月30日前);
③全家户口簿(原件与复印件);
④申请监护人身份证(父母双方原件与复印件);
⑤申请法定监护人结婚证(仅限监护人与学位申请人户籍不同本的父母,原件与复印件);
⑥防疫接种证(原件与复印件,限小学)、健康体检报告单(原件与复印件,需二甲及以上医院);
⑦六年级素质报告册(原件);
⑧网上申请登记页面截图(A4纸打印);
⑨申请人个人近期免冠2寸彩照一张;
⑩以上证明材料由法定监护人所在企业按规定时间统一向清华附中延安学校提交。
(3)入驻新区的党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适龄子女
①单位入驻新区、办公的证明材料;
②法定监护人在新区党政事业单位工作的证明材料,监护人为正式在编人员的提供法定监护人在编证明材料;法定监护人为聘用人员的提供聘用合同,监护人所在聘用单位为本人连续2年缴纳五险一金及发放3年工资银行流水表证明材料(规范有效劳动合同签订时间需在2018年7月31日前,连续缴纳五险一金时间需在2019年7月31日前,连续发放工资流水起始时间需在2018年7月31日前);
③全家户口簿(原件与复印件);
④申请监护人身份证(父母双方原件与复印件);
⑤申请法定监护人结婚证(仅限监护人与学位申请人户籍不同本的父母,原件与复印件);
⑥防疫接种证(原件与复印件,限小学)健康体检报告单(原件与复印件,需二甲及以上医院);
⑦六年级素质报告册;
⑧网上申请登记页面截图(A4纸打印);
⑨申请人个人近期免冠2寸彩照一张;
⑩以上证明材料由法定监护人所在单位按规定时间统一向清华附中延安学校提交。
第二批次特别注意:
①所有属于第二批次申请入学的适龄少年儿童,若清华附中延安学校学位数量供给有限未能入学的,由其法定监护人负责联系延安城区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或回户籍、或回家庭产权房所在地学校入学;
②单位、企业向学校统一提交的职工适龄子女入学证明材料要真实客观,经查实弄虚作假的,按征信不良纳入入学黑名单,5年内不考虑列入黑名单的企事业单位职工适龄子女入学问题。
相关要求
1、网上初审通过后,方可携带所有入学资格审查资料到校。
2、所有现场审核资料均需携带原件与复印件,审核原件,收取复印件。
3、所有资料提交必须在规定时间内(2021年8月16日—2021年8月19日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逾期学校不再受理,8月19日下午6:00前未上交资料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清华附中延安学校学位,责任自负。
4、所有需要审核的资料的原件与复印件,法定监护人需提前准备两个燕尾夹按上述资料要求顺序夹起来。
5、监护人提前准备学生2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贴于户口本孩子信息页。
6、所有复印件必须用A4纸复印(户口本打印需将户主页与个人登记卡复印到一页纸上)复印方式如图。
7、家长自行提前准备《承诺书》(A4纸打印)并签字(手写)。
8、疫情期间,到校提交资料务必佩戴口罩,保持1米距离,排队按要求提交材料。
9、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就业人员子女入学资料由法定监护人所在单位于2021年8月16日—2021年8月19日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之间统一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13、学位申请人健康体检报告与其他入学资格审查材料一起提交。
信息查询
2021年8月20日—8月23日,学校将进行入学资格复审。
2021年8月28日,我校将在网上报名系统学位查询页面公布学位申请人入学申请核查结果,公布确定入学的学生名单,敬请关注。
咨询电话
李老师(小学部):18091797030
杨老师(初中部):15291177346
延安大学附属小学
入学范围及对象
2021年延安大学附属小学招生范围为:延安大学、杨家湾村、兰家坪大桥周边区域等。
入学对象为2015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按照中、省相关中小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学校不接纳未满6周岁的儿童入学。
入学流程
1.网上登记申请
(8月18日—8月21日)。城区在园适龄幼儿有选择城区小学就读意愿,其法定监护人在8月18日上午8:00至8月21日下午6:00前,登录宝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www.baotaqu.gov.cn),点击进入小学适龄儿童入学信息采集系统,凭借适龄儿童身份证号码进入该系统,填报适龄儿童入学相关信息,未经网上申请的一律不予录取。
适龄儿童的监护人在网上要如实上传户籍、房产等信息,其中:(1)户籍相关信息中要上传户主、入学学生信息;(2)房产相关信息中要上传房屋产权证编号信息,无房屋产权证的要上传正式购房合同编号信息或宅基证、安置卡信息;(3)上传父母与入学学生的“全家福”彩照;(4)上传学生二寸彩照。学生及其监护人网上申请学位后,须在8月21日前向申请学位学校提交以下材料:(1)全家户口簿(原件与复印件);(2)住房产权证明材料,实际居住证明材料(购房合同及购房交费、交税、发票、拆迁安置协议及房屋安置协议等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实际居住的相关物业、水、电、气交费票据等材料);(3)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4)法定监护人结婚证原件与复印件(仅限监护人与学位申请幼儿户籍不同本的);(5)延安大学教职工工作证(一卡通)或人事处工作证明。逾期学校不再受理,责任自负。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由法定监护人确认,适龄幼儿信息一但采集,一律不得修改。如因填报不认真或不重视,造成信息错填、漏填或因弄虚作假等原因导致无法注册、无法录取等,责任由其法定监护人负责。(资料复印装档案袋写清目录交学校)
2.信息核查
(8月22日—8月24日)。核查工作分两步实施:先由学校组织专人到派出所、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社区、村组、房产部门等进行初审。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原则上为一年以前落户学区内,房屋产权办理时间为5月31日(含31日)以前。由招生学校初审后,按录取批次分类整理汇总,区教育体育局组织学校进行复审。如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填报信息、提供证件与实际不符,学校有权取消其在该校入学资格。8月24日家长带孩子到学校进行资格复审(人像核对),请广大家长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
3.确定入学
(8月25日—8月27日)。优先安排延安大学教职工子女、宝塔区户籍的学生、军人子女、消防官兵子女、公安英烈、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见义勇为人员子女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符合规定的“五上企业”法人子女入学。按照以下批次录取新生。
1.第一批次。延安大学教职工子女及符合“两个一致”条件的适龄儿童为第一批次入学学生,即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父母共同具有学区内户籍且在同一个户口薄上,其家庭住房在学区内,且实际居住地与房产信息一致。第一批次资格审查证件:
(1)全家户口簿(原件与复印件);
(2)房屋产权证明(房产证原件与复印件);
(3)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4)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与复印件);
(5)延安大学教职工提供工作证(一卡通)或人事处证明。
2.第二批次。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父母共同具有学区内户籍且在同一个户口薄上,其家庭住房在学区内,住房为未办理房产证的自购商品房(须提供购房合同、交款收据)、小产权房(须提供购房合同、交款收据),村民、居民自建房(须有土地、规划部门审批的手续或宅基证等),房屋产权为法定监护人。第二批次资格审查证件:
(1)全家户口簿(原件与复印件);
(2)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3)自购商品房或自建房相关合同、交款收据、宅基地等,所提供的产权证明;
(4)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与复印件);
3.第三批次。在学位许可的前提下,有序确定第三批次的适龄儿童入学,录满为止。
(1)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父母共同具有学区内户籍且在同一个户口簿上,虽然在学区内没有住房,但实际居住的;
(2)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父母户籍在同一个户口簿上,户籍不在学区内,但在学区内有住房且实际居住的(住房必须有房产证,且与法定监护人相一致);
4.第四批次。户籍不在学区内,但在学区内居住并办理居住证,以及在学校周边经商或租居、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子女等,学校如有空缺学位安排入学。
以上批次学生入学,家长须按照招生学校要求提供相关证明信息资料等,学校审核确定和录取学生名单,经区教育体育局复审,报延安中心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由招生学校负责送达“录取通知书”(加盖学校印章),通知学生及家长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学登记、报名、学籍注册手续。家长领取录取通知书时须签字确认,如未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注册,逾期一律按自动放弃处理,责任自负。
4.注册和入学教育工作
(8月28日—8月29日)。新生和家长在8月28日起办理入学登记、报名和学籍注册等手续,为学生建立入学档案,开展入学教育工作,8月30日新生正式上课,9月30日前完成新生学籍新建、调取和录入工作。
招生计划及人数,咨询电话。
2021年延安大学附属小学计划招收一年级3个班,150人。
咨询电话:0911—2332095 受理人员:边老师
延安市宝塔区东关小学
招生计划
2021年宝塔区东关小学计划招生8个班,标准班额45人,共招生360人。
招生入学对象
即2015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一是延安城区幼儿园大班就读的适龄儿童;
二是在学位许可的前提下,有序安排延安中心城区户籍,现不在城区幼儿园大班就读的,要求回中心城区小学就读的适龄儿童;
三是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招生入学范围
二道街延安大学附属医院——拐子巷以东,清凉山以南,宝塔宾馆南北线以西、南寨砭小区,黄蒿洼龙湾隧道十字以北的区域。
招生入学流程
城区小学采取登记方式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政策宣传(8月11日-8月17日)。
学校通过公众号宣传招生方案,同时负责发放宣传资料;确保幼儿和家长的知情权,确保政策和操作的公开透明,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
(二)网上申请(8月18日-8月21日)。
城区在园适龄幼儿有选择宝塔区东关小学就读意愿,其法定监护人在8月18日上午8:00至8月21日下午6:00前,登录宝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www.baotaqu.gov.cn),点击进入小学适龄儿童入学信息采集系统,凭借适龄儿童身份证号码进入该系统,填报适龄儿童入学相关信息,信息一旦采集不得更改,未经网上申报的一律不予录取。
递交资料:(8月20日至21日早上8:00至下午5:00)请家长向学校提交以下材料:(1)截图并打印网上申请信息确认页面;(2)全家户口簿(原件与复印件);(3)住房产权证明材料,实际居住证明材料(购房合同及购房交费、交税、发票、拆迁安置协议及房屋安置协议等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实际居住的相关物业、水、电、气交费票据等材料);(4)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5)法定监护人结婚证原件与复印件(仅限监护人与学位申请幼儿户籍不同本的);(6)孩子的两张一寸彩照。以上材料原件装入一个档案袋、复印件装入另一个档案袋,一并交往宝塔区东关小学教务处,同时带孩子。
(三)信息核查(8月22日-8月24日)。
核查工作分两步实施:先由学校组织专人到派出所、街道办事处、社区、村组、房产部门等进行初审;然后学校按录取批次分类整理汇总,上报宝塔区教体局进行复审。
(四)确定入学(8月25日-8月27日)。
按照“户籍登记为主、住房登记为辅、就业经营补充”入学登记原则,商铺、商业门面房、储藏室、车库、地下室、厂房等其他非居房产和租赁居住房等,不作为学生入学的房产依据。属集体户但监护人在学区内无房产的,按第四批次处理。
1.第一批次。凡符合“两个一致”条件的适龄儿童为第一批次入学学生,即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父母共同具有学区内户籍且在同一个户口薄上,其家庭住房在学区内,且实际居住地与房产信息一致。
2.第二批次。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父母共同具有学区内户籍且在同一个户口薄上,其家庭住房在学区内,住房为未办理房产证的自购商品房(须提供购房合同、交款收据)、小产权房(须提供购房合同、交款收据),村民、居民自建房(须有土地、规划部门审批的手续或宅基证等),房屋产权为法定监护人。
3.第三批次。在学位许可的前提下,有序确定第三批次的适龄儿童入学,录满为止。(1)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父母共同具有学区内户籍且在同一个户口簿上,虽然在学区内没有住房,但实际居住的;(2)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父母户籍在同一个户口簿上,户籍不在学区内,但在学区内有住房且实际居住的(住房必须有房产证,且与法定监护人相一致)。
4.第四批次。户籍不在学区内,但在学区内居住并办理居住证,以及在学校周边经商或租居、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子女等,依据学位情况安排入学。以上批次学生入学工作由我校预录,经监督小组审核后,报区教育体育局复审,经延安中心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于8月26日公示入学名单并发放“录取通知书”,家长领取录取通知书时须签字确认,如未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领取录取通知书者,逾期一律按自动放弃处理,责任自负。
(五)注册和入学教育工作(8月28日-8月29日)。
新生和家长在8月28日起办理入学登记、报名和学籍注册等手续,开展入学教育工作,8月30日正式上课。(如因疫情,注册及入学时间有调整,请密切关注了解我校相关通知)
宝塔区市场沟小学
招生计划
坚持计划招生,班额一律控制在55人以内(含55人)。2021年宝塔区市场沟小学一年级预计招收2个班,每班50人,共计100人。(住宿生60人,)
招生入学对象
凡符合服务范围内具备以下条件的适龄儿童,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均可在我校报名:
(一)延安城区幼儿园大班就读的适龄儿童;
(二)在学位许可的前提下,有序安排延安中心城区户籍,现不在城区幼儿园大班就读的,要求回中心城区小学就读的适龄儿童;
(三)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招生入学范围
义务教育阶段我校坚持“免试、划片、就近入学”原则,努力保障入学机会均等。宝塔区市场沟小学2021年招生范围为:市场沟区域、红化沟区域
招生入学流程
城区小学采取登记方式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政策宣传(8月11日—8月17日)。
由各幼儿园负责,向在园大班适龄幼儿家长发放宣传资料、告家长书和召开家长会等,告知适龄幼儿家长准备好户口簿、房产证、身份证和务工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备查,确保每一名适龄幼儿家长知晓招生政策和招生程序。在做好学校宣传工作的同时,在区政府网站、主流媒体进行有关政策、工作日程等全方位宣传,确保幼儿和家长的知情权,确保政策和操作的公开透明,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
(二)网上申请登记(8月18日—8月21日)。
城区在园适龄幼儿有选择城区小学就读意愿,其法定监护人在8月18日上午8:00至8月21日下午6:00前,登录宝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www.baotaqu.gov.cn),点击进入小学适龄儿童入学信息采集系统,凭借适龄儿童身份证号码进入该系统,填报适龄儿童入学相关信息,未经网上申请的一律不予录取。每一名适龄儿童限报对应学区范围内一所就读学校,多报或未报按自动弃权处理。每一名适龄儿童的监护人在网上要如实上传户籍、房产等信息,其中:
(1)户籍相关信息中要上传户主、入学学生信息;
(2)房产相关信息中要上传房屋产权证编号信息,无房屋产权证的要上传正式购房合同编号信息或宅基证、安置卡信息;
(3)上传父母与入学学生的“全家福”彩照;
(4)上传学生二寸彩照。
学生及其监护人网上申请学位后,须在8月22日(8:30-17:00)向我校提交以下材料:(以下资料需装入档案袋,档案袋上需写清楚学生姓名、监护人姓名及电话号码)。
(1)全家户口簿(原件与复印件);
(2)住房产权证明材料,实际居住证明材料(购房合同及购房交费、交税、发票、拆迁安置协议及房屋安置协议等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实际居住的相关物业、水、电、气交费票据等材料);
(3)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4)法定监护人结婚证原件与复印件(仅限监护人与学位申请幼儿户籍不同本的);
(5)2张新生一寸红底照片。
(6)新生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
逾期学校不再受理,责任自负。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由法定监护人确认,适龄幼儿信息一但采集,一律不得修改。如因填报不认真或不重视,造成信息错填、漏填或因弄虚作假等原因导致无法注册、无法录取等,责任由其法定监护人负责。
(三)信息核查(8月22日—8月24日)。
学校组织专人到派出所、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社区、村组、房产部门等进行初审。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原则上为一年以前落户学区内,房屋产权办理时间为5月31日(含31日)以前。
如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填报信息、提供证件与实际不符,学校有权取消其在该校入学资格。
(四)确定入学(8月25日—8月27日)。
8月25日我校公布一年级新生预录名单。
按照“户籍登记为主、住房登记为辅、就业经营补充”入学登记原则,商铺、商业门面房、储藏室、车库、地下室、厂房等其他非居房产和租赁居住房等,不作为学生入学的房产依据。属集体户但监护人在学区内无房产的,按第四批次处理。
新生录取按4个批次进行。
1.第一批次。凡符合“两个一致”条件的适龄儿童为第一批次入学学生,即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父母共同具有学区内户籍且在同一个户口薄上,其家庭住房在学区内,且实际居住地与房产信息一致。第一批次资格审查证件:
(1)全家户口簿(原件与复印件);
(2)房屋产权证明(房产证原件与复印件);
(3)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4)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与复印件);
(5)就读学校要求家长还需提供的其他举证材料。
2.第二批次。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父母共同具有学区内户籍且在同一个户口薄上,其家庭住房在学区内,住房为未办理房产证的自购商品房(须提供购房合同、交款收据)、小产权房(须提供购房合同、交款收据),村民、居民自建房(须有土地、规划部门审批的手续或宅基证等),房屋产权为法定监护人。第二批次资格审查证件:
(1)全家户口簿(原件与复印件);
(2)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3)自购商品房或自建房相关合同、交款收据、宅基地等,所提供的产权证明;
(4)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与复印件);
3.第三批次。在学位许可的前提下,有序确定第三批次的适龄儿童入学,录满为止。
(1)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父母共同具有学区内户籍且在同一个户口簿上,虽然在学区内没有住房,但实际居住的;
(2)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父母户籍在同一个户口簿上,户籍不在学区内,但在学区内有住房且实际居住的(住房必须有房产证,且与法定监护人相一致);
4.第四批次。户籍不在学区内,但在学区内居住并办理居住证,以及在学校周边经商或租居、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子女等,依据学位情况安排入学。
(五)注册和入学教育工作(8月28日—8月29日)。
1.8月28日起办理入学登记、报名和学籍注册等手续,为学生建立入学档案。
2.8月29日学校组织新生开展入学教育工作。
3.8月30日新生和原在校学生正式上课。
4.9月30日前完成新生学籍新建、调取和录入工作。
报名地址:宝塔区市场沟15号楼
咨询电话:
郝老师:13892129709
李老师:13319117226
来源:延安教育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