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哪个校区最好(浙江大学院校解读)
浙江大学
浙江大学是一所历史悠久、声誉卓著的高等学府,坐落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风景旅游胜地杭州。浙江大学的前身求是书院创立于1897年,为中国人自己最早创办的新式高等学校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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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在收集信息的小编突然在微博看到了这样的消息推荐......
突然间酸了...
这也太好看了,果然学霸是不一样的,但是真假无从考证
小编的母校是...到处没收电器...
简直实名羡慕呀...
有浙江大学的小伙伴可以帮我去考证一下真假哦
学哥学姐聊浙大
读了一年半的感觉就是…浙大对浙江人太好以至于浙江人被惯坏了
在本人家乡来说 浙大在很多人眼中是Top3 最次也是Top5
但是身边浙江同学都是感觉是很一般的选择,或许 这与地域发展不平衡有很大关系
小编:我感觉他们在秀!!!
世界第一xxx:在这里你总会有一种被赶着跑的感觉,不论是官微等给你呈现的完美学霸的人设呀,还是你真实能感受到的周围同学们奋斗的那股子冲劲啊!
美得很啊!图片来源:微博dai半仙
接下来就开始我们真正的介绍!
学校沿革
浙江大学的前身求是书院创立于1897年,为中国人自己最早创办的新式高等学校之一。1928年,定名国立浙江大学。抗战期间,浙大举校西迁,在贵州遵义、湄潭等地办学七年,1946年秋回迁杭州。1952年全国高等学校院系调整时,浙江大学部分系科转入兄弟高校和中国科学院,留在杭州的主体部分被分为多所单科性院校,后分别发展为原浙江大学、杭州大学、浙江农业大学和浙江医科大学。
王牌专业
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专业: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能源与环境系统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土木工程、机械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
国家级特色专业:新闻学、软件工程(设3个专业方向)、信息与通信工程、动物科学、农林经济管理、电子信息工程、数字媒体技术、农业资源与环境、临床医学、工业设计、生物医学工程、建筑学、高分子材料与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能源与环境系统工程、环境科学、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机械电子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生物科学、自动化、教育学、物理学、机械工程及自动化、信息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环境工程、国际经济与贸易、土木工程、植物保护、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生物系统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
12月28日,教育部公布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浙江大学11个一级学科评为A+、11个一级学科评为A、17个一级学科评为A-。评为A+的一级学科数位居全国第三。
浙江大学排名评为A+的一级学科有:0713 生态学、0803 光学工程、0811 控制科学与工程、0812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28 农业工程、0835 软件工程、0902 园艺学、0903 农业资源与环境、0904 植物保护、1002 临床医学、1203 农林经济管理。
2020年招生章程
浙江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首批“双一流”高校之一。浙江大学本科招生采用浙江大学(国标码10335)和浙江大学医学院(国标码19335)两个代码招生,分别编制计划和录取。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浙江大学本科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浙江大学,学校地址位于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号。上级主管部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办学层次及类型为全日制公办本科。
第三条 我校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浙江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达到外方合作学校学位授予条件者,同时由外方合作学校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第四条 浙江大学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浙江大学成立学校招生委员会,听取学校年度招生工作情况,研究分析招生工作面临的问题,并提出指导意见,对各类招生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设立本科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本科招生政策,研究、决定本科招生重大事宜。
第六条 本科生招生办公室作为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工作常设机构,在本科招生工作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和完成本科生招生日常工作。
第七条 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组。各招生工作组负责浙江大学在该考区的招生宣传和咨询,并协助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进行录取工作。
第八条 浙江大学招生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浙江大学在国家方针政策的指导和教育部的统筹安排下,根据社会和经济发展对人才培养的战略需求,遵循公平性、科学性、稳定性、灵活性,结合学校自身实际,以生源质量为先导,兼顾地区平衡等原则,确定来源计划的编制办法。浙江大学本科分省招生计划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发布。
第十条 为服务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战略决策和我国高等教育国际化战略,充分发扬中西方高水平高等教育优势,浙江大学在海宁设立国际校区,目前已成立浙江大学爱丁堡大学联合学院和浙江大学伊利诺伊大学厄巴纳香槟校区联合学院两个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招生专业为生物医学、生物信息学、机械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与计算机工程、土木工程。学生学习地点为海宁国际校区。国际校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与学校其他专业之间不能互相转专业。
第十一条 根据医药类考生报考特点,浙江大学医学院、药学院和浙江大学爱丁堡大学联合学院所属的医学试验班类、预防医学、药学类和生物医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等,以浙江大学医学院(国标码19335)实行单独招生代码,单列招生计划,单独设定调档分数线,实行单独录取。
第十二条 浙江大学将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省(区、市)统考上线生源不平衡等录取问题。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浙江大学按照理工类、文史类、艺术类、体育类分类录取考生,高考改革试点省份执行其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 浙江大学录取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20%。内蒙古自治区按分数优先原则进行投档,具体规则按照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浙江大学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分专业或分大类招生计划数,按投档成绩择优录取,不设专业间分数级差。
第十六条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加分投档。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十七条 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对服从调剂者,待所有进档考生专业志愿录取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的大类或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或体检结果不符合未录满大类(专业)录取要求者,予以退档处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不招收无志愿考生。
第十八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当第一志愿考生生源数不足时,浙江大学可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九条 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级须达到2A,必修科目和综合素质符合江苏省招生委员会的相关规定。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考生的选测科目成绩等级要求为2B。
第二十条 浙江大学录取的学生在入学一年内确认主修专业。在本科教学中,教学计划要求的必修外语课程使用英语教材和英语教学,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应慎重填报志愿。
第二十一条 浙江大学在招生录取中不设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二条 浙江大学对学生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等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录取的考生在入学三个月内按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经复查发现不符合招生条件或违规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对保送生、强基计划、综合评价、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专业和运动训练专业等特殊类招生项目的考生,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浙江大学当年相应各类招生简章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二十五条 为服务和支撑国家海洋发展战略,浙江大学在舟山设立校区,海洋科学、海洋工程与技术2个专业的学生前两年在紫金港校区学习,后两年在舟山校区学习。
第二十六条 提前批次专业大类录取政策
我校与有关省级招办协商安排非通用语种等专业在提前批次录取,相关专业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提前批次招生专业大类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考生所填报专业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在未录满的上述提前批次招生专业大类范围内进行调剂录取,提前批次录取的学生,主修专业确认及转专业范围仅限于提前批次的相关专业。学生可以辅修、微辅修其他类专业。
第二十七条 根据浙江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主修专业确认到农学、园艺、植物保护、茶学、动物科学、动物医学6个专业的浙江籍学生将免交学费。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八条 浙江大学按照国家规定和浙江省发改委核准标准,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由专业注册学费和学分学费组成,每学年先按学年制收费标准进行预收,学年末按所修学分结算,毕业前进行学费总结算。工科类、医学类专业6000元/人学年;艺术类专业9000元/人学年;农林类专业5500元/人学年;其他专业5300元/人学年。软件工程专业第三学年16000元/人学年,第四学年10000元/人学年。竺可桢学院混合班按工科类专业收费,第一至第二学年6000元/人学年,后两年按学生主修专业学费标准执行。临床医学专业八年制前四年按本科阶段学费标准收费,后四年按照当年(入学后第五年)博士生学费标准收取。
以下专业学费标准将在原有基础上浮15%:能源与环境系统工程、建筑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信息工程、自动化、工业设计、电子信息工程、临床医学(8年制)、汉语言文学、新闻学、经济学、金融学、财政学、会计学、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统计学。
海宁国际校区所有专业按照国家规定和浙江省发改委核准标准,实行学年制收费,学费标准:12万元/人学年。
第二十九条 浙江大学学生公寓(除国际校区外)住宿费:不超过1600元/人学年。
海宁国际校区公寓住宿费:8000元/人学年。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浙江大学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任何以“浙江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毕业生就业发展报告
毕业生规模
浙江大学 2020 届毕业生共 12727 人(不含港澳台和国际学生),其中本科毕业生5692 人,占毕业生总人数的 44.72%;硕士毕业生 5307 人,占毕业生总人数的41.70%;博士毕业生 1728 人,占毕业生总人数的 13.58%。男生 7234 人(56.84%),女生 5493 人(43.16%),男女性别比为 1.32:1,其中本科毕业生男女性别比为 1.41:1,硕士毕业生男女性别比为1.22:1,博士毕业生男女性别比为 1.34:1。
就业率
截至 2020 年 11 月 30 日,学校 2020 届毕业生中,已就业毕业生人数为 12073人,就业率为 94.86%。从去向构成来看,以签订就业协议形式就业为主,占比为 56.07%;其次是境内升学,占比为 22.34%。
分学历层次来看,本科、硕士和博士毕业生的就业率分别为 92.09%、97.53%和 95.78%。从去向构成来看,本科毕业生以境内升学(42.36%)为主,签就业协议形式就业(24.28%)和出国、出境留学(16.90%)次之;毕业研究生去向构成均以签就业协议形式就业为主,占比分别为硕士毕业生 80.35%、博士毕业生 86.23%。
学校 2020 届毕业生分布在 40 个学院(系),其中有 34 个学院(系)的就业率达到了 90.00%以上。分学历层次来看,本科毕业生分布在 37 个学院(系),其中 25个学院(系)的就业率达到 90.00%以上;硕士毕业生分布在 38 个学院(系),其中32 个学院(系)的就业率达到 95.00%以上;博士毕业生分布在 36 个学院(系),其中 13 个学院(系)的就业率达到 100.00%。
毕业去向
华东地区(76.13%)为浙江大学 2020 届毕业生就业主战场,华南地区(9.61%)和华北地区(5.66%)次之。
企业单位为吸纳毕业生就业的主渠道(占比 67.83%),其中其他企业(主要为民营企业)占比 37.66%、国有企业占比 17.59%、三资企业占比 12.58%。其次流向各类事业单位就业的比例为 25.05%,到党政机关、部队就业的比例分别为 6.97%和 0.15%。分学历层次来看,毕业生流向单位性质存在差异。本科毕业生(84.92%)和硕士毕业生(75.38%)主要流向企业单位就业,其中以民营企业为主;博士毕业生主要流向事业单位就业(其中以高等教育单位为主,占比 43.59%)。
学校2020届毕业生就业行业分布呈现多元格局,其中主要集中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领域(29.68%),“教育”(15.91%)、“卫生和社会工作”(8.52%)、“制造业”(7.42%)、“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7.19%)和“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7.07%)。
分学历层次来看,其中本科毕业生就业前三的行业为“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教育”和“制造业”(合计占比达 49.11%);硕士毕业生就业前三的行业为“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卫生和社会工作”(合计占比达 56.09%);博士毕业生就业前三的行业为“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和“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领域(合计占比达 72.31%)。
重点单位、重点领域就业流向
重点单位就业分析:浙江大学 2020 届毕业生中,被世界 500 强企业录用的人数1746 人,占实际就业的毕业生总数的 21.77%;被中国 500 强企业录用的毕业生人数2150 人,占实际就业的毕业生总数的 26.81%;不同学历层次毕业生就业重点单位具体分布详见下表。
重点领域就业分析:2020届毕业生中,到重要央企单位687人,占比 8.57%;到“双一流”高校(A 类)372人,占比4.64%;到重点科研单位218人,占比2.72%;到重要金融单位 36 人,占比0.45%;到主流新闻媒体6人,占比0.07%;到民营 50 强 578 人,占比7.21%。不同学历层次流向重点领域就业的情况详见下表。
重点区域就业
2020 届毕业生中,81.45%的毕业生赴“一带一路”所涉及的省、自治区就业,赴长江经济带、京津冀地区、西部地区和粤港澳大湾区就业的占比分别为 78.37%、5.30%、4.80%和 9.08%,不同学历层次流向重点区域就业的情况详见下表。
基层项目就业
2020 届毕业生中,进入选调生行列的毕业生 386 人,占实际就业人数的 4.81%;主要分布在浙江、江苏、安徽和四川等 29 个省、市、自治区。
境内外继续深造率
学校 2020 届境内外继续深造总计 3953 人,占毕业生总人数的 31.06%。其中本科毕业生境内外继续深造人数为 3373 人,占本科毕业生总数的 59.26%;硕士毕业生境内外继续深造人数为 580 人,占硕士毕业生总数的 10.93%。从本科毕业生各学院(系)境内外深造率来看,有 16 个学院(系)的深造率均超过本校本科毕业生平均水平。不同学院(系)本科毕业生境内外深造率具体分布详见下表
境内升学
境内升学率及升学院校:2020 届毕业生境内升学 2843 人。其中,本科毕业生境内升学 2411 人,境内升学率为 42.36%;硕士毕业生境内升学 432 人,境内升学率为8.14%。学校 2020 届境内升学的毕业生中,升入“双一流”高校(A 类)和中国科学院的有 2710 人,占 95.32%。不同学历层次毕业生升入“双一流”高校(A 类)和中国科学院人数及占比详见下图。
境外留学
境外留学率及留学国家(地区)分布:2020 届毕业生中,有 1110 名毕业生选择境外留学,境外留学率为 8.72%;其中本科毕业生境外留学 962 人(留学率为 16.90%),硕士毕业生境外留学 148 人(留学率为 2.79%)。从出国(境)留学国家(地区)来看,毕业生出国(境)留学主要流向了美国和英国,占比分别为 43.60%、15.77%;其余占比较高的有新加坡(8.74%)、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7.84%)、日本(5.50%)等。出国(境)留学院校分布:根据 2020-2021 年《泰晤士报》世界大学排名,浙江大学2020届毕业生赴世界前50高校深造人数为647人,占境外深造总人数的58.29%;赴世界前 100 高校深造人数为 835 人,占境外深造总人数的 75.23%。不同学历层次毕业生赴世界前 100 高校深造人数详见下图
自主创业
2020 届毕业生中,自主创业 36 人,其中本科毕业生 13 人,硕士毕业生 21人,博士毕业生 2 人。毕业生创业领域比较多元,主要集中于教育、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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