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军衔等级及标志,俄罗斯军衔及对应职务
请问俄罗斯军队军官晋衔和晋级的难度是怎样的?
军衔是区分军人等级,表明军人身份的称号、标志,是国家给予军人的荣誉。通常由元帅、将官、校官、尉官、士官、士兵构成其等级体系。以置于肩、领或袖、帽等处的专门徽章符号,标志军人的军衔等级和所属军种、兵种及专业勤务。军衔的种类,按其性质,可分为正式军衔、临时军衔和荣誉军衔;按兵役,可分为现役军衔、预备役军衔和退役军衔。许多国家的法律规定,军衔是军人的终身荣誉,非经法律判决不得剥夺,具有一定功绩的军人退役后,在规定的场所有权着佩带军衔符号的军服。实行军衔制度,有利于提高军人的责任心和荣誉感,加强军队的组织纪律性,方便军队的指挥和管理,促进军队正规化建设;对国际联盟作战和军队交往也具有重要意义。
军衔等级的设置,同军队的规模和体制编制密切相关。欧洲早期的军队,最大编制是团,所以当时最高军衔只是上校,将军则是代表君主或元首指挥作战的首领。以后,随着军队组织编制扩大,将军遂划分为若干等级,以指挥不同规模的军队。各国军官军衔同军队职务之间有一定的对应关系,通常是一职两衔,即:上尉(中尉)一连长,少校(上尉)—营长,上校(中校)一团长,大校(上校)一旅长,少将(大校)一师长,中将(少将)一军长,上将(中将)一方面军(或大军区)司令官。军衔授予的条件和程序,各国都以法律形式加以规定。历史上存在过的最高军衔为纳粹德国的“帝国元帅”,世界上仅有一人获此军衔——赫尔曼·戈林 Herman Wilhelm Goering (1893-1946)
授予军衔,一般以军人所任职务的编制军衔、政治品质、服役经历及劳绩贡献为依据。军官军衔的授予,许多国家集中在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手中,也有的国家将中、下级军官军衔的授予权赋予国防部和高级军事机关。军衔晋升是军人的一种权利。各国对校级以下军官及士兵军衔的晋升期限,都有具体、严格的法律规定;将官军衔的晋升,通常实行择优选升,不规定具体期限。和平时期,军衔一般都是按期逐级晋升,因职务提升而军衔低于新任职务的编制军衔,或在工作中建有突出功绩的军官,军衔可提前晋升。为使军人的军衔与其所任职务相一致,有的国家实行临时军衔制度。如美国规定,下士以上军人正式军衔尚未期满,而被正式任命或临时任命为比其正式军衔高的职务时,则授予同新任职务相适应的临时军衔。临时军衔,一般都高于本人的正式军衔。被授予临时军衔的人员,其权力和服装式样与正式军衔相同。职务下降时,临时军衔亦随之下降,但不得低于原有的正式军衔。英国、印度等国,亦实行临时军衔制度。
军衔是多数国家规定军官服役年龄和军人享受物质待遇的重要依据。军官服役年龄的大小,同军衔的高低成正比,不过这种比率逐步呈缩小趋势。如20世纪初,日本规定上将65岁,少尉45岁,而80年代末规定上将60岁,少尉53岁,上将与少尉的最高服役年龄之差,由20岁缩小到7岁。西方国家军官的薪金,大多以军衔作为依据,东欧一些国家的军官,军衔则为薪金构成的一部分。
中国古代有一套独特的武职官员等级制度。秦汉时期,官员的等级称“石”。魏晋以后,官员的等级称“品”,多数朝代的武职官员等级设9品18级(每品分正、从两级)。唐宋时期,武职官员等级设9品32级。隋唐以后,在品之外还设有“武阶”。阶数多少各朝不等,多者45阶,少则18阶,每阶均有等级称号,如骠骑大将军、昭武校尉、陪戎副尉等。以不同颜色和图案的冠服佩饰标志官员的品阶,是中国古代武阶制度的一个显著特点,它表明中国封建社会武职官员的等级制度已趋完善。清朝末年,清政府参仿西方军事制度,实行营制改革。从1904年开始至1911年3月,历时6年多,逐步地在中国军队中建立起一套完整的军衔制度,取代了传统的武阶制度。中国初次建立的军衔设6等18级:上等第一级包括大将军、将军、正都统,第二级为副都统,第三级为协都统;中等第一级为正参领,第二级为副参领,第三级为协参领;初等第一级为正军校,第二级为副军校,第三级为协军校;额外军官一级;军士分上士、中士、下士3级;兵分正兵、一等兵、二等兵3级。辛亥革命后,1912年1月,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改定军衔等级为6等16级:上等军官称将军,中等军官称都尉,初等军官称军校,每等分大、左、右3级;额外官佐1级;军士分上士、中士、下士3级;兵分上等兵、一等兵、二等兵3级。
1912年8月,中华民国政府重新命名军衔称号:上等军官称将官,中等军官称校官,初等军官称尉官,每等分上、中、少3级;准尉官1级;军士分上士、中士、下士3级;兵分上等兵、一等兵、二等兵3级。1927年国民党政府成立后,沿用上述军衔称谓,除1935年将上将区分为特级、一级和二级外,其余等次相沿不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中国人民解放军于1955~1965年第一次实行军衔制度时,军衔设7等19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元帅(设而未授)、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大将、上将、中将、少将;大校、上校、中校、少校;大尉、上尉、中尉、少尉;上士、中士、下士;上等兵、列兵。在实际授衔过程中,还授予了准尉军衔作为尉官的最低一级。1988年7月,中国人民解放军恢复实行军衔制度,军衔设6等18级:一级上将(设而未授)、上将、中将、少将;大校、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军士长、专业军士;上士、中士、下士;上等兵、列兵。1993年4月,士官军衔增加等级,军士长和专业军士军衔,由高至低各分为四级、三级、二级、一级。1994年5月,将官军衔中不再设一级上将。1995年5月10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3次会议通过,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预备役军官法》,规定预备役军官军衔为3等8级:预备役少将;预备役大校、上校、中校、少校;预备役上尉、中尉、少尉。
军衔出现于15~16世纪西欧一些国家,故习惯上称其为西欧式军衔。17~18世纪,西欧式军衔为世界许多国家所采用,形成一种国际性军队等级制度。各国军衔的形式大同小异,通常以将、校、尉、士、兵构成其等级体系,其等级设置数量的多少不一。将官,多者设5级,少者设1级,设2级、3级、4级者皆有。校官、尉官,有的国家各设3级,有的国家设4级。准尉,有的国家不设,有的国家设置,但其等级数量不同,少者1级,多者6级。军士,多数国家设3级或4级,少数国家设两级或5级、6级、7级。兵,多数国家设两级或3级,少数国家设1级或4级。陆军、海军和空军的军衔设置,多数国家三者基本一致,少数国家略有差异。平时与战时军衔的设置,绝大多数国家没有什么区别,但有的国家的最高军衔,如苏联的大元帅、美国的五星上将,平时一般不授。
几个主要国家的基本军衔等级设置情况如下:
美国军衔设6等26级:五星上将、上将、中将、少将、准将;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五级准尉、四级准尉、三级准尉、二级准尉、一级准尉;总军士长、一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三级军士长、上士、中士、下士;一等兵、二等兵、新兵。
俄罗斯军衔设7等20级:俄罗斯联邦元帅;大将、上将、中将、少将;上校、中校、少校;大尉、上尉、中尉、少尉;高级准尉、准尉;大士、上士、中士、下士;上等兵、列兵。
朝鲜军衔设6等23级:大元帅、元帅、次帅;大将、上将、中将、少将;大校、上校、中校、少校;大尉、上尉、中尉、少尉;特务上士、上士、中士、下士;上等兵、中等兵、下等兵、列兵。
越南军衔设5等17级:大将、上将、中将、少将;大校、上校、中校、少校;大尉、上尉、中尉、少尉;上士、中士、下士;上等兵、列兵。
古巴军衔设6等16级:总司令(相当于元帅);大将、上将、中将、少将;上校、中校、少校;大尉、上尉、中尉、少尉;军士长、军士;上等兵、列兵。
印度军衔设7等20级:元帅:上将、中将、少将、准将;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一级准尉、二级准尉、三级准尉;上士、中士、下士;一等兵、二等兵、新兵。
韩国军衔设6等20级:元帅:上将、中将、少将、准将;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准尉;军士长、上士、中士、下士;上等兵、一等兵、二等兵、三等兵。
日本自卫队军衔设6等18级:上将、中将、少将;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准尉;军士长、上士、中士、下士;上等兵、一等兵、二等兵、三等兵。
阿尔及利亚军衔设6等17级:少将、准将;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一级准尉、二级准尉;军士长、军士;上士、中士、下士、上等兵、列兵。
英国军衔设8等19级:元帅;上将、中将、少将;准将;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一级准尉、二级准尉;上士、中士、下士;一等兵、二等兵、新兵。
法国军衔设5等20级:上将、中将、少将、准将;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准尉;总军士长、军士长、准军士长、上士、中士、下士;上等兵、下等兵、列兵。
加拿大军衔设6等17级:上将、中将、少将、准将;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一级准尉、二级准尉、准尉;上士、中士、下士;列兵。
军衔制度在中国已有近百年历史。20世纪初,晚清军队引入世界通用的军衔制度。以后,中华民国南京临时政府、北洋政府和国民党政府几个时期实行的军衔制度,基本上都是在清末军衔制度基础上的发展和沿革。
俄罗斯军衔的俄罗斯的现行军衔制度
俄罗斯的军衔制度分为6等20级,海军自成体系,苏联解体以后,军衔由原来7等22级压缩为6等20级,
相对苏联军衔有所精简 ,
1、正式取消了苏联时代只授予过斯大林的大元帅衔,另外:
2、苏联元帅、苏联海军元帅更名为俄罗斯联邦元帅。不常设,为最高军衔,海军和其他兵种均可提拔。苏联时代相应级别将领,均享受俄罗斯联邦元帅待遇。而新荣获该军衔的,唯有前国防部长、战略火箭军司令谢尔盖耶夫一人。
3、设俄罗斯大将、俄罗斯海军元帅,其级别相当于苏联时期军兵种主帅、海军元帅和大将,将过去2级压缩为1级,也不常设,只酌情授予资历较高的将领。
以下均为直译。 俄罗斯的军衔现行制度适用部队:陆军、空军系统、
战略火箭兵、空天防御兵、空降兵系统
内卫军、边防军系统、军事情报机关 海军系统、
加里宁格勒军事集群 军官将官俄罗斯联邦元帅大将海军元帅上将海军上将中将副海军上将(俗称:海军中将)少将后备海军上将(俗称:海军少将)校官上校一级校官(俗称:海军上校)中校二级校官(俗称:海军中校)少校三级校官(俗称:海军少校)尉官大尉高级上尉(俗称:海军大尉)上尉中尉少尉后备军官准尉高阶准尉高阶海军准尉准尉海军准尉士兵士官士官(俗称:大士)领舰士官长(俗称:海军大士)高阶军士(俗称:上士)上级海军士官(俗称:海军上士)军士(俗称:中士)一级海军士官(俗称:海军中士)初级军士(俗称:下士)二级海军士官(俗称:海军下士)义务兵伍长(俗称:上等兵)高级水兵(俗称:海军上等兵)列兵水兵(俗称:海军列兵)
俄国军官的军衔和肩章
俄罗斯军官军衔分4类12等。其中:尉官4等,分别是少尉、中尉、上尉和大尉,属初级军官;校官3等,分别为少校、中校和上校,属中级军官;将官4等,分别是少将、中将、上将和大将,统称为将军,与俄联邦元帅同属高级军官。俄联邦元帅很少授予,仅前国防部长谢尔盖耶夫1人拥有这一军衔。与前苏联的苏军军衔相比,军衔名称恢复了俄罗斯传统的称呼方法:只在海军军官军衔前冠以“海军”,其他军种的军官军衔统一使用一种名称。
将官满金底,大将(上将)三颗樱星、中将二颗樱星、少将一颗樱星
二战苏联军衔划分
一、 最高军衔:苏联元帅(1);
二、 陆军和空军指挥员和士兵军衔,共5等14级:
1、高级指挥员:一级集团军级(2)、二级集团军级(3)、军级(4)、师级(5)、旅级(6)
;
2、上级指挥员:上校(7)、少校(9);
3、中级指挥员:大尉(10)、上尉(11)、中尉(12);
4、初级指挥员:大士(15)、副排级(16)、班级(17);
5、红军战士:红军战士(19)
三、 海军指挥员和士兵军衔,共5等13级:
1、高级指挥员:一级舰队级(2)、二级舰队级(3)、一级分舰队级(4)、二级分舰队级(5)
、海军上校(6);
2、上级指挥员:海军中校(7)、海军少校(9);
3、中级指挥员:海军大尉(10)、海军上尉(11)、海军中尉(12);
4、初级指挥员:海军大士(15)、海军班级(17);
5、红海军战士:红海军战士(19)
四、 军队政工人员军衔,共3等9级:
1、高级政工人员:一级集团军政委级(2)、二级集团军政委级(3)、军政委级(4)、师政委
级(5)、
旅政委级(6);
2、上级政工人员:团政委级(7)、营政委级(9);
3、中级政工人员:大尉政治指导员级(10)、上尉政治指导员级(11);
五、 陆军和空军技术人员军衔,共3等9级:
1、高级(技术)主管人员:集团军级工程师(3)、军级工程师(4)、师级工程师(5)、旅级
工程师(6);
2、上级(技术)主管人员:一级军事工程师(7)、二级军事工程师(9);
3、中级(技术)主管人员:三级军事工程师(10)、一级军事技术员(11)、二级军事技术员(
12)
六、 海军工程技术人员军衔,共3等9级:
1、高级(技术)主管人员:舰队级工程师(3)、一级分舰队级工程师(4)、二级分舰队级工程
师(5)、
三级分舰队级工程师(6);
2、上级(技术)主管人员:一级军事工程师(7)、二级军事工程师(9);
3、中级(技术)主管人员:三级军事工程师(10)、一级军事技术员(11)、二级军事技术员(
12)
七、 各军兵种各勤务部门军事经济和行政人员军衔,共3等9级:
1、高级(军需、行政)主管人员:集团军级军需(3)、军级军需(4)、师级军需(5)、旅级
军需(6);
2、上级(军需、行政)主管人员:一级军需员(7)、二级军需员(9);
3、中级(军需、行政)主管人员:三级军需员(10)、一级军需技术员(11)、二级军需技术员
(12)
八、 各军兵种各勤务部门军医人员军衔,共3等9级:
1、高级(军医)主管人员:集团军级军医(3)、军级军医(4)、师级军医(5)、旅级军医(6
);
2、上级(军医)主管人员:一级军医(7)、二级军医(9);
3、中级(军医)主管人员:三级军医(10)、主任助理军医(11)、助理军医(12)
九、 各军兵种各勤务部门兽医人员军衔,共3等9级:
1、高级(兽医)主管人员:集团军级兽医(3)、军级兽医(4)、师级兽医(5)、旅级兽医(6
);
2、上级(兽医)主管人员:一级兽医(7)、二级兽医(9);
3、中级(兽医)主管人员:三级兽医(10)、主任助理兽医(11)、助理兽医(12)
十、 军事司法人员,共3等9级:
1、高级(军事司法)主管人员:集团军级军法官(3)、军级军法官(4)、师级军法官(5)、
旅级军法官(6);
2、上级(军事司法)主管人员:一级军法官(7)、二级军法官(9);
3、中级(军事司法)主管人员:三级军法官(10)、军法官(11)、初级军法官(12)
根据有关苏联法律、苏军条令规定,从1935年起,对军人类别的称谓作了一些变化:在法规条文
中,将各类指挥员/政工人员/主管人员统称为“首长”,并按军衔区分为高级、上级、中级、初
级。
1935年12月3日,苏联中央执行委员会和苏联人民委员会制定并发布了苏联红军的军衔领章、袖章
等军衔识别标志。军衔领章区分为军服领章和军大衣领章两种(苏联元帅的军服领章和军大衣领
章相同),军衔袖章区分为指挥员军衔袖章和政工人员标志袖章两种。军衔领章以不同数量的五
角星、菱形、长方形、正方形、三角形符号区分军衔,中级以上指挥人员的领章镶金色边(除领
口外),其他人员的领章非红色地的用红色边、红色地的用黑色边,同时在领根缀军兵种勤务符
号。
苏联元帅:一颗大金星;
高级首长:一级集团军级一颗小金星、四颗菱形,二级集团军级四颗菱形,军级三颗菱形,师级
二颗菱形,
旅级一颗菱形;
上级首长:上校三颗长方形,少校二颗长方形;
中级首长:大尉一颗长方形,上尉三颗正方形,中尉二颗正方形;
初级首长:大士四颗三角形,副排级三颗三角形,班级二颗三角形;
红军战士:红军战士无符号。
指挥员军衔袖章为金色、红色角形饰条(角向下),佩戴在军服、军大衣袖子上。政工人员袖章
为绣金色镰刀和锤子图案的红地金边五角星。
在苏联红海军中,军衔标志为军服袖章,用数量不同、宽窄不同的金色横条纹、角线、金五星、
政工标志(绣金色镰刀和锤子图案的红地金边五角星)、红五星标示军衔。
一级舰队级:1颗金星、1条宽条纹、4条中条纹;
二级舰队级:1颗金星、1条宽条纹、3条中条纹;
一级分舰队级:1颗金星、1条宽条纹、2条中条纹;
二级分舰队级:1颗金星、1条宽条纹、1条中条纹;
海军上校:1颗红星、1条宽条纹;
海军中校:1颗红星、4条中条纹;
海军少校:1颗红星、3条中条纹;
海军大尉:1颗红星、2条中条纹、1条窄条纹;
海军上尉:1颗红星、2条中条纹;
海军中尉:1颗红星、1条中条纹;
海军大士:1颗红星、4条角线;
海军班级:1颗红星、2条角线;
红海军战士:1颗红星。
红海军的政工人员用政工标志(绣金色镰刀和锤子图案的红地金边五角星)替代指挥员的金星、
红星,军衔称谓与陆军政工人员相同。
这时期苏联军衔带有明显的职衔混淆的痕迹。为方便各位理解,将各种军衔与当时通用军衔对别
如下:
苏联元帅——元帅
一级集团军级、一级舰队级——上将
二级集团军级、二级舰队级——中将
军级、一级分舰队级——少将
师级、二级分舰队级——准将
旅级、海军上校——上校
上校、海军中校——中校
少校、海军少校——少校
大尉、海军大尉——上尉
上尉、海军上尉——中尉
中尉、海军中尉——少尉
大士、海军大士——上士
副排级——中士
班级、海军班级——下士
红军战士、红海军战士——二等兵
随着苏联武装力量的发展,军衔的等级逐渐增多,军衔称谓也进行了部分的变动。1936年12月22
日,在红海军中实行有别于陆军政工人员的“海军政工人员军衔”,调整海军工程技术人员军衔
称谓:
海军政工人员军衔,共3等10级:
1、高级政工人员:一级舰队政委级(2)、二级舰队政委级(3)、一级分舰队政委级(4)、二
级分舰队政委级(5)、三级分舰队政委级(6);
2、上级政工人员:一级海军政委级(7)、二级海军政委级(9);
3、中级政工人员:海军大尉政治指导员级(10)、海军上尉政治指导员级(11)。
海军工程技术人员军衔,共3等9级:
1、高级(技术)主管人员:舰队级工程师(3)、一级分舰队级工程师(4)、二级分舰队级工程
师(5)、三级分舰队级工程师(6);
2、上级(技术)主管人员:一级海军工程师(7)、二级海军工程师(9);
3、中级(技术)主管人员:三级海军工程师(10)、一级军海军技术员(11)、二级海军技术员
(12)。
1937年8月5日,在陆军、空军中级指挥员中增设少尉(13)军衔,在军队政工人员中增设中尉政
治指导员级(12)军衔,在陆军、空军军队中级(技术)主管人员中增设初级军事技术员(13)
。
1939年9月1日,在陆军、空军上级指挥员中增设中校(8)军衔,在队政工人员中增设一级营政委
级(8)军衔(注:此后,原“营政委级”在汉语中改称“二级营政委级”,在俄语中称谓不变)
。
新增设军衔等级后,军衔标志有所调整,原上校(含相当军衔)的三颗长方形改为四颗长方形,
中校(含相当军衔)定为三颗长方形,少尉(含相当军衔)定为一颗正方形。
三、1940年至1941年
1940年5月7日,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颁布命令:在陆军、空军和海军高级指挥员中实行将官军
衔:
原一级集团军级改称大将(2),
原二级集团军级改成上将(3),
原军级改称中将(4),
原师级改称少将(5),
原旅级保留(6);
原一级舰队级改称海军元帅(2),
原二级舰队级改称海军上将(3),
原一级分舰队级改称海军中将(4),
原二级分舰队级改称海军少将(5),
原海军上校改为海军上级指挥员的第一级。
据此,实行了高级指挥员(将官)的新式军衔标志,包括新式领章和新式袖章。苏联元帅、将官
新式领章为菱形,元帅为金线刺绣一颗大五角星和两条月桂枝及“镰刀和锤子”符号;大将为金
线刺绣五颗五角星;上将为金线刺绣四颗五角星和兵种符号;中将为金线刺绣三颗五角星和兵种
符号;少将为金线刺绣二颗五角星和兵种符号。新式袖章为复杂精美的金线刺绣符号,苏联元帅
为一颗大金星、两条金色角线(角向下)夹两条月桂枝及“镰刀和锤子”符号;大将为一颗金星
(小于元帅星)、一条加红边的金色宽角线(角向下);上将、中将、少将为一颗金星(小于大
将星)、一条金色宽角线(角向下,比大将角线窄)。
在红海军中,海军元帅沿用原一级舰队级符号,海军上将沿用原二级舰队级符号,海军中将沿用
原一级分舰队级符号,海军少将沿用原二级分舰队级符号。
1940年11月2日,在红军和红海军初级指挥员、战士中实行新的军衔等级:
红军初级指挥员:大士(14)、上士(15)、中士(16)、下士(17);
红军战士:上等兵(18)、红军战士(19)。
红海军初级指挥员:海军准尉(14)、海军上士(15)、海军中士(16)、海军下士(17);
红海军战士:上等红海军战士(18)、红海军战士(19)。
同时,在红海军中级指挥员中增设海军少尉(13)军衔,在海军中级政工人员中增设海军中尉政
治指导员(12)军衔,在海军中级(技术)主管人员中增设海军初级技术员(13)军衔。
1941年1月,为初级指挥员(军士)制定了新式领章符号。领章的内上角镶有一颗金色三角星——
寓意为“军士即军队之母”(斯大林语),在领章中部横绣一道红色(红地领章为黑色)饰带,
用金色珐琅三角形区分军衔,大士4个,上士3个,中士2个,下士1个。上等兵领章无三角星和珐
琅三角形,但绣横饰带。红军战士领章仍无等级符号。
红海军中,将海军中尉的袖章改为一道中横条一道窄横条,海军少尉的袖章为一道中横条;将海
军上校以下指战员的红星改为金边红星;海军初级指挥员用金色角线(角向下)区分军衔,海军
准尉4条,海军上士3条,海军中士2条,海军下士1条。上等红海军战士只有金边红星,红海军战
士为一颗无边红星。
在1939年至1941年战前,除上述的变化外,其他细微末节的变异不再一一列举。
四、1941年至1943年
1941年6月22日,德国法西斯及其仆从国的强大军事力量开始入侵苏联——伟大的卫国战争开始了
。
这时的苏联军队军衔与1935年初设时已大不相同,现将其时和1941年至1943年间的变化一一列举
:
一、 最高军衔:苏联元帅(1);
二、 陆军和空军指挥员和士兵军衔,共5等18级:
1、高级指挥员:大将(2)、上将(3)、中将(4)、少将(5)、旅级(6);
2、上级指挥员:上校(7)、中校(8)、少校(9);
3、中级指挥员:大尉(10)、上尉(11)、中尉(12)、少尉(13);
4、初级指挥员:大士(14)、上士(15)、中士(16)、下士(17);
5、红军战士:上等兵(18)、红军战士(19)。
三、 海军指挥员和士兵军衔,共5等17级:
1、高级指挥员:海军元帅(2)、海军上将(3)、海军中将(4)、海军少将(5);
2、上级指挥员:海军上校(7)、海军中校(8)、海军少校(9);
3、中级指挥员:海军大尉(10)、海军上尉(11)、海军中尉(12)、海军少尉(13);
4、初级指挥员:海军准尉(14)、海军上士(15)、海军中士(16)、海军下士(17);
5、红海军战士:上等红海军战士(18)、红海军战士(19)。
说明:海军中的岸防部队、步兵部队(海军陆战队)使用陆军军衔,但军衔标志与同级海军军人
相同,以下同。
四、 军队政工人员军衔,共4等15级:
1、高级政工人员:一级集团军政委级(2)、二级集团军政委级(3)、军政委级(4)、师政委
级(5)、旅政委级(6);
2、上级政工人员:团政委级(7)、一级营政委级(8)、营政委级(9);
3、中级政工人员:大尉政治指导员级(10)、上尉政治指导员级(11)、中尉政治指导员级(12
);
4、初级政工人员(政工战士):政工大士(14)、政工上士(15)、政工中士(16)、政工下士
(17)。
(注:政工战士,是根据苏共中央的命令,在1941年6月22日的命令设立的,其领章与一般军士相
同,但在左袖佩戴“政工符号”——只是不镶金边。1942年2月取消。)
五、 海军政工人员军衔,共4等15级:
1、高级政工人员:一级舰队政委级(2)、二级舰队政委级(3)、一级分舰队政委级(4)、二
级分舰队政委级(5);
2、上级政工人员:一级海军政委级(7)、二级海军政委级(8)、三级海军政委级(9);
3、中级政工人员:海军大尉政治指导员级(10)、海军上尉政治指导员级(11)、海军中尉政治
指导员级(12)。
4、初级政工人员(政工战士):海军政工准尉(14)、海军政工上士(15)、海军政工中士(16
)、海军政工下士(17)。
六、 陆军和空军技术人员军衔,共3等11级:
1、高级(技术)主管人员:集团军级工程师(3)、军级工程师(4)、师级工程师(5)、旅级
工程师(6);
2、上级(技术)主管人员:一级军事工程师(7)、二级军事工程师(8)、三级军事工程师(9
);
3、中级(技术)主管人员:一级军事技术员(10)、二级军事技术员(11)、三级军事技术员(
12)、初级三级军事技术员(13)。
七、 海军工程技术人员军衔,共3等11级:
1、高级(技术)主管人员:舰队级工程师(3)、一级分舰队级工程师(4)、二级分舰队级工程
师(5);
2、上级(技术)主管人员:一级海军工程师(7)、二级海军工程师(8)、三级海军工程师(9
);
3、中级(技术)主管人员:一级海军技术员(10)、二级海军技术员(11)、三级海军技术员(
12)、初级海军技术员(13)。
八、 各军兵种各勤务部门军事经济和行政人员军衔,共3等10级:
1、高级(军需、行政)主管人员:集团军级军需(3)、军级军需(4)、师级军需(5)、旅级
军需(6);
2、上级(军需、行政)主管人员:一级军需员(7)、二级军需员(8)、三级军需员(9);
3、中级(军需、行政)主管人员:一级军需技术员(10)、二级军需技术员(11)、三级军需技
术员(12)。
九、 各军兵种各勤务部门军医人员军衔,共3等10级:
1、高级(军医)主管人员:集团军级军医(3)、军级军医(4)、师级军医(5)、旅级军医(6
);
2、上级(军医)主管人员:一级军医(7)、二级军医(8)、三级军医(9);
3、中级(军医)主管人员:一级助理军医(10)、二级助理军医(11)、三级助理军医(12)。
十、 各军兵种各勤务部门兽医人员军衔,共3等10级:
1、高级(兽医)主管人员:集团军级兽医(3)、军级兽医(4)、师级兽医(5)、旅级兽医(6
);
2、上级(兽医)主管人员:一级兽医(7)、二级兽医(8)、三级兽医(9);
3、中级(兽医)主管人员:一级助理兽医(10)、二级助理兽医(11)、三级助理兽医(12)。
十一、 军事司法人员,共3等10级:
1、高级(军事司法)主管人员:集团军级军法官(3)、军级军法官(4)、师级军法官(5)、
旅级军法官(6);
2、上级(军事司法)主管人员:一级军法官(7)、二级军法官(8)、三级军法官(9);
3、中级(军事司法)主管人员:一级助理军法官(10)、二级助理军法官(11)、三级助理军法
官(12)。
1941年战争开始到1943年初,红军中的军衔主要通过领章体现:
苏联元帅(1):为金线刺绣一颗大五角星和两条月桂枝及“镰刀和锤子”符号;
大将(2):为金线刺绣五颗五角星;
上将(3):为金线刺绣四颗五角星和兵种符号;
中将(4):为金线刺绣三颗五角星和兵种符号;
少将(5):为金线刺绣二颗五角星和兵种符号;
一级集团军级(2):一颗小金星、四颗菱形;
二级集团军级(3):四颗菱形;
军级(4):三颗菱形;
师级(5):二颗菱形;
旅级(6):一颗菱形;
上校及相当军衔(7):四颗长方形;
中校及相当军衔(8):三颗长方形;
少校及相当军衔(9):二颗长方形;
大尉及相当军衔(10):一颗长方形;
上尉及相当军衔(11):三颗正方形;
中尉及相当军衔(12):二颗正方形;
少尉及相当军衔(13):一颗正方形;
高级军校学员(15):一道金色折线、三颗三角形;
军校学员(16):一道金色折线、二颗三角形;
大士及相当军衔(14):一道横杠、四颗三角形;
上士及相当军衔(15):一道横杠、三颗三角形;
中士及相当军衔(16):一道横杠、二颗三角形;
下士及相当军衔(17):一道横杠、一颗三角形;
上等兵(18):一道横杠;
红军战士(19):无符号。
1942年初,为前线野战部队设置了“保护色军衔领章”,即不区分兵种地将从大将到列兵的领章
改为草绿色,钉缀深绿色塑料制五角星、菱形、长方形、正方形、三角形,同时取消领章上的兵
种勤务符号。因领章上不再有饰条,故上等兵和红军战士的领章改为相同。同时取消了指挥人员
和政工人员的袖章。
在1943年前,红海军军人军衔以金色横饰带、角线、五角星区分:
海军元帅(2):金星一宽四中横饰带;
海军上将/上将(3):金星一宽三中横饰带;
海军中将/中将(4):金星一宽二中横饰带;
海军少将/少将(5):金星一宽一中横饰带;
一级舰队级(2):金边红星一宽四中横饰带;
二级舰队级(3):金边红星一宽三中横饰带;
一级分舰队级(4):金边红星一宽二中横饰带;
二级分舰队级(5):金边红星一宽一中横饰带;
海军上校/上校及相当军衔(7):金边红星一宽横饰带;
海军中校/中校及相当军衔(8):金边红星四中横饰带;
海军少校/少校及相当军衔(9):金边红星三中横饰带;
海军大尉/大尉及相当军衔(10):金边红星二中一窄横饰带;
海军上尉/上尉及相当军衔(11):金边红星二中横饰带;
海军中尉/中尉及相当军衔(12):金边红星一中一窄横饰带;
海军少尉/少尉及相当军衔(13):金边红星一中横饰带;
海军高级军校学员(15):金边红星二窄横饰带;
海军军校学员(16):金边红星一窄横饰带;
(注:海军学员穿水兵服)
海军准尉/大士及相当军衔(14):金边红星四角线;
海军上士/上士及相当军衔(15):金边红星三角线;
海军中士/中士及相当军衔(16):金边红星二角线;
海军下士/下士及相当军衔(17):金边红星一角线;
上等红海军战士(18):金边红星;
红海军战士(19):无边红星。
在红海军中,政工人员和政工战士的“政工符号(镰刀、锤子、金边红五星)”一直沿用到1945年10月。
求中国、美国、日本、俄罗斯军官的各级军衔
中国军衔
军衔是区分军人等级、表明军人身分的称号、标志,是国家给予军人的荣誉。
军衔制度,军衔设6等18级:
一级上将(设而未授)、
上将、中将、少将;
大校、上校、中校、少校;
上尉、中尉、少尉;
军士长、专业军士;
上士、中士、下士;
上等兵、列兵。
尉官(一杠)
一杠一星:少尉
一杠二星:中尉
一杠三星:上尉
�6�1校官(两杠)
两杠一星是:少校
两杠二星是:中校
两杠三星是:上校
两杠四星是:大校
�6�1将军
没有用杠,而是用金色的松叶,直接加上金星。
一颗金星:少将
二颗金星:中将
三颗金星:上将
一、士兵军衔肩章版面底色:陆军为棕绿色,海军为黑色,空军为天蓝色。
士兵有两级,列兵(现役第一年的义务兵)和上等兵(现役第二年的义务兵)。
二、士官分为一级士官、二级士官、三级士官、四级士官、五级士官、六级士官。其中一级、二级士官为初级士官,三级、四级士官为中级士官,五级、六级士官为高级士官。士官军衔在肩章版面上缀以象征符号和折杠。象征符号、折杠的繁简分别表示士官军衔高、中、初三等和级别。三道粗折杠为六级士官军衔;两道粗折杠加一道细折杠为五级士官军衔;两道粗折杠为四级士官军衔;一道粗折杠加一道细折杠为三级
士官军衔;一道粗折杠为二级士官军衔;一道细折杠为一级士官军衔。士官军衔肩
章分硬肩章和套式软肩章。
三、兵的军衔在肩章版面上缀以折杠,无象征符号。两道折杠为上等兵军衔;一道折杠为列兵军衔。兵的军衔肩章为套式软肩章。
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编制军衔,基本上实行一职编两衔的制度,199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修正的《军官军衔条例》规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总参谋长、总政治部主任的职务编制军衔为上将,其他各职级的编制军衔为:
正大军区职:上将、中将 ;
副大军区职:中将、少将;
正军职,少将、中将 ;
副军职:少将、大校;
正师职:大校、少将;
副师职(正旅职);上校、大校;
正团职(副旅职):上校、中校;
副团职:中校、少校;
正营职:少校、中校;
副营职:上尉、少校;
正连职:上尉、中尉;
副连职:中尉、上尉;
排职:少尉、中尉。
美国军衔设6等25级:
五星上将(战时或战后对有特殊贡献的军官才授予)、上将、中将、少将、准将;
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
一级准尉、二级准尉、三级准尉、四级准尉、五级准尉;
一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三级军士长、上士、中士、下士;
一等兵、二等兵、三等兵。
俄罗斯军衔设7等20级:
俄罗斯联邦元帅;
大将、上将、中将、少将;
上校、中校、少校;大尉、上尉、中尉、少尉;
高级准尉、准尉;
大士、上士、中士、下士;
上等兵、列兵。
日本自卫队军衔设6等18级:
上将、中将、少将
上校、中校、少校;
上尉、中尉、少尉;
准尉;
军士长、上士、中士、下士;
上等兵、一等兵、二等兵、三等兵。